2017年12月14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长春市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信息公示(19)》。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流通环节食品47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抽检粮食加工品1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2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7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肉制品75批次、豆制品70批次、调味品2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长春市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宏旺哈密瓜月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0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市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宏旺草莓月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07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市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宏旺豆沙月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0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市鼎丰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京式鼎仁月饼(五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24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东乡县辉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农安物流市场陈峰咸菜摊床销售的辉明黄瓜片,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2.0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榆树市万客隆超市销售的咸菜(酱腌辣椒),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2.2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长春市三佳社区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高粱原浆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2.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长春市三佳社区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高粱原浆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1.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长春市三佳社区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五粮醇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0.7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吉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春宽城万达店(福记摊床)销售的枣泥馒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2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南关区近埠市场建红小磨香油摊床销售的小磨香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南关、宽城、高新、榆树、农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原因进行整改,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