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称,按照天津市油品“国六”置换工作的统一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从10月1日起对该市369家油品经营企业销售的977批次车用汽柴油(国VI)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GB17930-2016《车用汽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96号),重点检测了研究法辛烷值、密度(20℃)、硫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苯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闪点(闭口)、密度(20℃)等指标。
经检验,全市各区受检成品油977批次,合格965个批次,不合格12个批次。其中:市内各区(不含滨海新区)受检成品油752个批次,不合格8批次,主要问题是车用汽油4个批次甲醇含量、氧含量、2个批次研究法辛烷值指标不合格,车用柴油2个批次硫含量指标不合格;滨海新区受检成品油225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主要问题是车用汽油3个批次甲醇含量、氧含量、1个批次研究法辛烷值指标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12个批次不合格车用汽柴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全部进行了跟踪抽检,11批次不合格油品在再次抽检中合格,1批次不合格油品再次抽检两次不合格后在第四次抽检中合格。
对本次抽检(含跟踪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车用汽柴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企业,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经营许可资质。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柴油的,请及时举报。
质量不合格车用汽柴油(国VI)名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