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共13类食品25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本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9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7批次、酒类83批次、肉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35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饮料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市隆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佰港城店销售的精品千层肚,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3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北弘伟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籽油(食用植物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9.8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博仁分店销售的标称咸宁好吃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菜籽油、农村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分别为7.6mmol/kg、11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花湖店销售的标称阳新富川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富川纯正香麻油,铅(以Pb计)检出值为0.200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黄石、荆州、鄂州、咸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