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监局11月22日发布“关于公布安全帽等4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公告称,2017年第3季度,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安全帽等45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豫质监监发〔2017〕197号),其中,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共抽取了长垣1个直管县(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JB/T9008.1-2014《钢丝绳电动葫芦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JB/T9008.2-2015《钢丝绳电动葫芦第2部分:试验方法》及《2017年第3批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的外观、起升高度、降压试验、升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5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起重量限制器功能试验项目。
2017年第3批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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