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公布了2017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名单,确定云南保山高新技术开发区(保山工贸园区)、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7个园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并原则同意各园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周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通知》指出,试点园区应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作为园区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布局和运营工作,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2015年10月,保山工贸园区成功申报成为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做大规模、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扩大投资、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增强活力、促进就业”的总体要求,紧紧依托保山的区域条件、产业基础及资源优势,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快高新区发展由要素推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使高新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以及发展和集聚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抓手,实现保山工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据悉,试点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及《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对试点园区进行考核验收。(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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