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专利质量的政策措施(摘编)
专利创造
为指导和督促地方健全质量导向的专利政策,国家知识产权局改进了专利统计口径和公布数据的方式,更多地体现了专利质量因素,引导地方更加重视专利质量。“对专利统计数据公开内容进行调整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更好地发挥专利统计指标的创新导向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利统计数据公开内容的调整,有利于引导申请人合理利用专利制度,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创新水平和能力,也有利于优化专利审查资源配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作为专利领域由我国政府颁发的最高奖项,中国专利奖的评选工作导向也更明确,突出了专利的质量导向,更加注重专利的技术先进性,强调专利运用的实际效益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贡献、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有3463件中国专利荣获中国专利奖。特别是“十二五”以来的近6年,6届中国专利奖中有145件专利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专利产品新增利润1621亿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2017年3月,新修改的《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发布,规制了一些新的比较突出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不仅如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对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改,突出对高价值核心专利的快速审查服务。
专利代理
为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专利代理行业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走向深入。2016年下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专利代理“挂证”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已逐步清理整顿了一批违法违规执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挂证”“黑代理”以及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增长势头。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对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执业诚信信息披露力度,强化行业自律,促进专利代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前不久,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起草的国家标准《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围绕提升专利代理质量这一核心目标,从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性的角度出发,集中解决专利代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专利代理机构管理问题、专利代理服务程序、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等。
专利审查
自《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了专利审查质量评价组、非正常申请监控工作组和专利审查质量社会信息反馈工作组,聘请了22名专利审查质量监督员,建立了审查双月通报会议制度,为审查质量整体提升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并进一步完善了专利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编制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复审无效等领域审查质量保障手册,规范质量管理机制,强化专利审查标准执行一致,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在加强审查员能力建设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拓展和提高审查员在技术、外语、法律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这一目标,开展了北京语言大学脱产高级外语培训等课程,并利用审查员实践基地开展了专业技术知识更新与实践培训。
实践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充分利用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领域的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平台,切实提升检索和审查的效率与质量。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针对智能审查、优先审查、快速维权、集中审查等审查方式研究建立相适应的业务规则和配套的流程优化措施,以保障审查政策落实到位。
专利运用与保护
自2014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确立了在北京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西安、珠海建设两大特色试点平台,并通过股权投资重点扶持20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示范带动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同时,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10个省份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10个省份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4个省份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的融合,初步形成了“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专利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等提供了平台支撑。
去年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目前已批准在广东、四川、浦东、长沙、常州、烟台、佛山建设7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报胡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