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网上购物、网络消费成为一种消费常态,网络食品作为新兴业态也应运而生。网络食品在方便人民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客观上促进了餐饮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网络食品销售方式的特殊性,正逐步沦为餐饮行业安全监管的一大漏洞,食品安全违法现象频频曝出,消费者对网络食品健康消费、放心消费的期望和要求也逐步增加。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食品的监管,堵住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该办法的实施让规范管理更具体,也更有可操作性,从而给网络食品戴上了一道“紧箍咒”。
要促进网络食品销售模式的发展,又要保障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就要从法律制度和责任承担入手。首先,应提高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完善准入和监管机制,在法律的架构下对网上销售模式进行规范管理,从准入源头环节引导经营者自律。同时,向广大消费者传授网购技巧及有关注意事项,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降低网购风险。最后,要建立健全处罚制度。对于网络食品的处罚力度应该加强,除了网站须负连带责任之外,还可以参照传统门店餐饮销售处罚模式,一旦发现过期或者假冒伪劣食品,要予以严厉处罚和打击,直至限制进入网络餐饮服务业,并在网上公示,以儆效尤。李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