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官渡区抽检流通环节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豆制品等9类食品78批次样品。检测样品78批次,合格样品76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10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0批次,肉制品10批次,酒类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调味品16批次,饮料5批次,豆制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云南嘉多福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酸浆米线(散装称重),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为0.0418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云南润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洗米线(散装称重),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为0.0138g/kg,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相关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成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者采取封存货物、下架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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