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遥领先”“全国领先”“每天超过百万人浏览”……这些在电视、网络以及写字楼等广告上频繁亮相的广告语如今惹上了麻烦,引发了一起索赔额高达1亿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近日,因不满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下称瓜子网)在官网、微信、手机APP及各大网络平台广告中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用语,人人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瓜子网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索赔1亿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该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宣传用语引发纠纷
原告人人车诉称,人人车和瓜子网均是二手车交易平台,瓜子网在其官网、微信、手机APP及其他各大网络平台广告中,使用了“遥遥领先”“全国领先”“每天超过百万人浏览”等较多不实的虚假宣传用语。瓜子网利用大量的虚假宣传广告误导很多卖家和买家认为瓜子网是遥遥领先人人车的平台,看到瓜子网的这一广告后,二手车卖家和买家放弃了人人车平台,转而进入瓜子网交易。
此外,人人车还认为,瓜子网在优酷网、百度视频、爱奇艺、腾讯视频等知名媒体上大量投放上述广告,利用知名演员孙红雷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扩大了其虚假宣传内容,损害了人人车的利益。
据此,人人车认为,瓜子网的上述行为误导了二手车的买卖交易者,同时也严重降低了人人车在二手车买卖交易者心中的地位,严重削弱了人人车的竞争优势,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瓜子网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
为进一步了解该案详细情况,记者分别联系了人人车和瓜子网相关部门,人人车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瓜子网则未予回复。
孰是孰非有待明确
1999年实施的广告法就已经明确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明确并沿用了这一规定。有观点认为,近似含义的其他广告用语是否属于禁止使用的范畴,应结合广告的语意、语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那么,经营者的哪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路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两个构成要件:一是有一定的宣传行为,通常指以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或者其他误导性方式,对商品质量等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二是该宣传行为是片面的和有歧义的,有足以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其中,引人误解是虚假宣传的本质。
事实上,我国已有多起类似案例。比如,在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中,被告发布包括“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中国第一罐”等广告语。路聪表示,按照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上述广告语可被理解为两种含义,一是“加多宝品牌凉茶”连续7年在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方面在我国市场排名第一;二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连续7年在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方面在我国市场排名第一。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自2012年5月才开始在其生产、销售的凉茶上使用‘加多宝’商标,其生产时间尚不足7年,显然无法连续7年在销售数量等方面排名第一,因此,就第一种含义而言,涉案广告语对加多宝品牌凉茶的宣传是不真实和虚假的;但就第二种含义而言,确实有证据证明被告生产的凉茶销量排名第一,故在这种含义下,涉案广告语并不存在虚假和不真实的情形。”路聪表示,结合相关公众对上述广告语可能产生的两种不同理解,可以认为涉案广告语对加多宝凉茶的宣传是片面和有歧义的,而正是这种片面和有歧义的宣传引起消费者误解,使得被告在凉茶市场获得了不正当竞争优势,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其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利用广告等宣传手段推销商品和服务,已经成为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重要手段。路聪表示,经营者在开展品牌和产品宣传时,即使相关宣传内容有据可查、确有出处,但如果其表述内容、表达方式过于片面,或者是以有歧义的语言以及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宣传,只要足以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即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相反,即便明显夸张的宣传方式所表达的内容并不真实,但如果这种宣传方式并未造成相关公众误解,则不应将其认定为虚假宣传。
多方推动有序竞争
近年来,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在互联网时代,二手车网上交易平台更是被推崇备至。数据显示,美国二手车和新车的比例约为3:1,我国的比例则为1:3,这意味着我国二手车市场未来拥有9倍的增长潜力,因此,二手车市场成为了资本的必争之地。
今年9月,人人车宣布获得滴滴出行2亿美元的战略投资,随后滴滴出行APP接入人人车提供的二手车交易服务。今年10月,瓜子网宣布完成近6亿美元的B轮融资,同时将公司升级为车好多集团,全资拥有瓜子网、毛豆新车网两个独立品牌,同时从事二手车业务和新车融资租赁业务。伴随着二手车交易行业的蓬勃发展,此时爆发的知识产权诉讼会对该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律事务部主任王俊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二手车行业发生知识产权诉讼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相关领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参与其中,行业市场越来越繁荣。伴随竞争者的增多、竞争的加剧,竞争者往往会通过价格手段、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加强创新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等途径来打击对方,占领市场。同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些原本在相对封闭行业里的竞争,通过互联网很快就能实现信息的传递。从某种角度而言,知识产权诉讼是行业快速发展及竞争中可能发生的趋势和现象。
“对于企业来说,虚假宣传会损害其公众形象,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在该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瓜子网的宣称用语是否真实并产生使消费者误解的效果。”王俊林认为,通过相关案件的审理,一方面可以起到法律指引作用,通过诉讼和判决对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示范意义,针对企业开展合规、合法、合理的宣传给出明确界定;另一方面,案件能促进行业发展,避免行业无序竞争,任何行业的发展均应当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下进行有序竞争,通过违法的无序竞争谋取优势地位,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本报记者冯飞 通讯员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