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公布了一项最终规定,对美国专利审判及上诉委员会(PTAB)双方复议等程序中的律师与当事人保密特权做出了解释。该规定自2017年12月7日起生效。
律师与当事人保密特权旨在保护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并对沟通内容保密。该特权鼓励当事人在寻求法律意见时,与律师进行全面、坦率的讨论,而无需担心该讨论在各程序中对其不利。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的新条款(即,第37篇第42.57条),当事人与USPTO专利从业者(指符合处理USPTO专利事务要求的人)或与外国专利从业者(指根据外国法律被授权为专利事务提供法律咨询的人)的沟通受律师与当事人保密特权保护。
新规定生效后,当事人与其美国国内或国外的专利律师/代理人在双方复议、授权后复审、涵盖商业方法专利的过渡方案以及申请人/发明人调查程序等方面的沟通将受到保护。
该特权仅对用于获取法律意见或服务而交换的信息进行保护,并不涉及事实或商务文件。受特权保护的具体沟通类型应根据联邦法律而定。(编译自www.ip-cos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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