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召开全省版权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版权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了各地版权工作开展情况,强调要继续落实“剑网2017”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加强对有关互联网企业的主动监管。
据了解,福建省自今年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建立“白名单”等主动监管方式,聚焦新闻出版影视行业的网络版权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领域的版权整治,并严厉打击各类网站、新媒体“两微一端”等未经授权传播各类作品行为,集中整治各类互联网传播平台,各地行政版权管理部门均取得了工作实效。
建立版权“白名单”
“重点作品保护‘白名单’制度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规范版权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权利人利用版权行政管理平台加强作品版权保护的有效方式。”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管理处副处长谢振芳表示,“白名单”是将近年来福建省互联网企业中符合版权保护工作要求、合法规范的以及福建省局曾重点监管的媒体单位列入“传播作品版权授权情况自查自纠”名单,此类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对拥有自主版权的各类原创作品或通过转让等方式享有版权的作品进行梳理,书面向福建省局申请将版权关系清晰、内容精良的优秀作品纳入全省重点作品版权保护“白名单”,福建省局审核后将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同时,要求相关网站严格落实“未经许可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版权保护‘白名单’内的作品”等4项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重点作品保护。
“白名单”有力保护了原创作者的各项权利,通过公布重点作品版权保护“白名单”,明确权利主体、权利范围、权利期限等,引导互联网企业保护自身版权,建立规范的版权秩序。据谢振芳介绍,“白名单”制度下放各地市版权局后,引发版权保护工作“白”热化。泉州市局就此召开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将泉州市各地区重点互联网企业负责人召集会谈,要求推动并落实“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将有关互联网企业的重点作品圈地保护,是得到社会企业广泛认可的重要原因之一。
主动监管获成效
“往年的工作是挨家挨户查过,不仅工作量大,还容易被动。”谢振芳说,“白名单”制度不仅保护了著作权人,更是版权行政部门主动监管的体现。今年7月份,福建省局正式下发了《福建省版权局关于加强对有关互联网企业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省内传播新闻、影视、文学、音乐、动漫、游戏、软件等作品网站、“两微一端”的相关互联网企业共100家进行主动监管。企业不仅需向福建省局报送“白名单”,也被要求在站内首页显著位置设立版权投诉举报窗口,设定窗口标题为“FJCP”(福建版权保护)和logo,用户可从二级窗口进入福建版权局侵权盗版举报投诉邮箱。“也就是说福建省版权局多出了100多个版权维权窗口,如果有人看到‘白名单’上的内容被侵权,就可以直接来找我们。”谢振芳说。
100多个重点互联网企业的维权窗口开放,不仅直接增强了福建省局版权工作的服务力度,也间接宣传了福建省版权服务工作,对福建省企业版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起到了一定作用,这是福建省版权工作取得的一个积极成效。据谢振芳介绍,目前“白名单”数量还在陆续增加中,纳入主动监管的名单目前共有180多家,并且各地市、企业还在不断上报版权“白名单”。今后,福建省局将不定期发布福建省重点作品版权保护“白名单”,以实际行动和举措支持、保护创新。
(记者张福财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