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4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通告称,经哈尔滨市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
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1020的葛根(饮片)、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1101的夏枯草(饮片)、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401的半夏、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310的炒酸枣仁。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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