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6期总第106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抽检酒类样品44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7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
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如下:
(一)乐业县百佳惠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极米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9-27,规格500mL/瓶),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10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江州区兴隆百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年轻态健康长寿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神寿乡劲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4-24,规格125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35.6%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2.0~34.0%vol。
(三)宁明南华批零店销售的标称“广西象州县区氏酒厂”生产的“海福泉纯米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4-01-03,规格500ml/瓶),糖精钠检出值为0.013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甜蜜素检出值为0.0354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四)宁明县实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宁明县酒厂”生产的“花山古酒(米香型白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5-01-18,规格50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36.2%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7.0~39.0%vol。
(五)融安县良通酒厂销售的标称“融安县良通酒厂”生产的“阳峰泉酒(喜庆天下)”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12-25,规格46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25.7%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1.0~23.0%vol。
(六)融水县天云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州市融水县天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云义酒(其他蒸溜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01,规格271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21.5%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4.0~26.0%vol。
(七)梧州市惠龙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梧州市惠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龙窖(酒类)”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3-28,规格36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39.9%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42.0~44.0%vol。
以上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