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对全区服装、轮胎等5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广西监督抽查。
共抽取全区34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服装产品。抽查主要以《2017年服装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54批次,不合格产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63%。
共抽取全区12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轮胎产品。主要以《CCGF606.3-2015汽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7年载重汽车翻新轮胎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力车轮胎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力车内胎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工程机械轮胎及工程机械翻新轮胎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工业车辆充气轮胎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共抽取全区23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橡胶制品产品。主要以《2017年橡胶密封制品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胶辊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乳胶制品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胶管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再生橡胶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CCGF606.6-2015制动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30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25%。
共抽取全区2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铝产品及氧化铝产品。主要以《2017年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电工圆铝杆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电工圆铝线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铝及铝合金箔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铝及铝合金管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氧化铝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17年重熔用铝锭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40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6%。
共抽取全区41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陶瓷砖产品。主要以《CCGF410-2015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38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32%。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有关市局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不合格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