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文山州食药监系统抽取91个食品样品进行监督抽检,涉及八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饮料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蔬菜制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品添加剂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生产企业:云南金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17年6月13日,名称:成星牌剁辣椒,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经检测实测值为1.00g/kg,标准指标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标称生产企业:富宁双富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次为2016年12月2日生产的油茶籽油(规格:1.25升/瓶),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苯并[a]芘经检测实测值为12.6μg/kg,标准指标规定为10μg/kg;生产批次为2017年1月10日生产的油茶籽油(规格:500毫升/瓶),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过氧化值经检测实测值为0.30g/100g,标准指标规定为0.25g/100g;生产批次为2017年1月22日生产的天然油茶籽油(规格:1.25升/瓶),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苯并[a]芘经检测实测值为12.4μg/kg,标准指标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本次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及时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