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场历经数年的中美“高通”商标侵权案再起波澜。
事件源于8月2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上海高通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历时3年多的诉讼,上海高通称对判决结果有点始料不及。董事长程儒萍表示,“我们准备了将近了6千多页的证明材料,都能证明我们注册在先、使用在先,但法院好像都没有看到,好像这些证据都是空气一般”。
一审判决上海高通败诉
2014年4月28日,上海高通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QUALCOMNIncorporated(简称“美国卡尔康”)、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中国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高通上海分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上海高通称,其注册、使用“高通”作为商标和企业字号远早于被告,且自上世纪90年代起在计算机、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等领域就享有较高知名度。而美国卡尔康等使用包含“高通”字号的企业名称在后,侵犯原告在先商标权和字号权。美国卡尔康等三名被告将相同或近似商标“高通”“高通骁龙”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行为、以及将“高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由于各被告与原告经营范围重合或近似,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类似,其使用、注册包含“高通”字号的中文企业名称,不可避免地将会使相关公众对于原被告产生市场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诉侵权的手机芯片、“参考设计”服务,与原告上海高通相关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汉卡,相关商标的相关核定服务项目均不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原告上海高通关于美国卡尔康等三名被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高通”“高通骁龙”构成商标侵权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认为,上海高通虽然使用“高通”在先,但被告使用“高通”字号是巧合、善意、合理的,其相关注册及使用行为并无不当,被告注册及使用“高通”字号构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在此案中,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在于“汉卡”与“处理器芯片”是否构成类似商品。
在庭审中,上海高通向法院出具了由第三方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该鉴定结论认为汉卡与字库芯片系同一产品。中科院院士倪光南甚至为此出据了专家意见书。但法院并没有采信。
因不服一审判决,上海高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高通”商标纠纷已久
实际上,在本次诉讼之前,上海高通与美国卡尔康之间围绕“高通”系列商标已经纷争多年。
上海高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的电子科技公司,一度与联想、巨人、四通、方正等著名科技公司齐名。公司生产的产品从早期的汉卡(是一种将汉字,汉字输入方法及其驱动程序固化为一个只读存储器的扩展卡)发展到字库芯片、智能芯片等系列集成电路产品。
1998年,美国卡尔康进入中国市场,并以“高通”作为其产品和服务的中文商标使用。
2002年,上海高通曾向美国卡尔康就商标侵权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随后双方围绕“高通”商标纠纷不断。
资料显示,美国卡尔康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撤销上海高通有关系列商标的申请(即撤三申请),最终,上海高通四个商标被商标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
记者了解到,在被撤商标中,“高通GOTOP”商标被撤销颇具戏剧性。2011年9月13日,美国卡尔康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要求撤销“高通GOTOP”商标,但被商标局驳回。随后,美国卡尔康又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阶段,美国卡尔康提交了一份《“高通GOTOP”商标撤销复审案专家论证会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随即,“高通GOTOP”商标被裁定撤销。
长期关注高通案件进展的上海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冠之对这份专家论证会意见书提出质疑,认为无论内容、程序还是形式上均存在众多疑点。李冠之表示,《意见书》上7位署名专家属于最高院、工商总局、中国社科院原领导,但真正的两位芯片技术专家却没有签字。
上海高通已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其依法予以监督,避免司法不公。
商标争夺的背后
美国卡尔康公司无疑是一个“巨无霸”,2013年就以172.11亿美元的营收稳居全球IC设计之首,在半导体行业占据垄断地位,而上海高通则是一家上海本地的科技企业,实力相差悬殊。有人形容这场商标纠纷是一场“蚂蚁”与“大象”在知识产权上的较量。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政府和企业都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上海高通与美国高通之间围绕“高通”系列商标进行的这场旷日持久的讼争,已经超越案件本身。“高通”商标之争只是一个缩影。背后代表的是在全球化过程中,跨国公司与本地企业在品牌保护上的博弈。
商标、产品标志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立足市场的重要资本。重视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企业或者个人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企业侵权行为也在不断上演。
有数据显示,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猛增,且增速呈加快趋势。反映我国出市场呼吁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法律体系的迫切性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程儒萍告诉记者,由于上海高通与美国卡尔康公司存在商标纠纷,合作企业不敢下订单。“同行企业不敢与我们合作,这让我们上海高通蒙受了很大损失,导致我们经营举步维艰,从2015年,我们开始在智能仓储、智能家居等物联网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才有显著起色。”
程儒萍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了25年的民族品牌,在这场知识产权保卫战中一定会坚守到底,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