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1期)》。据公告,该局对全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89家企业生产的产品366批次,18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63批次产品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和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有3批次,涉及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体为:河南华康宏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颈椎牵引机,外部标记、保护接地阻抗、过电流和过电压保护项目不合格。鹤壁市中兴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无菌和特定微生物状态项目不合格。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批次医用输液贴,无菌项目不合格。
公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9号),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按有关规定召回并进行风险控制,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有关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河南省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和标识标签说明书等规定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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