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加快推进佛山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区域品牌,增强佛山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佛山企业等机构争创驰(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今年6月,佛山工商局印发印发《佛山市扶持企业创驰(著)名等商标奖励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随着商标认定越来越严格,认定的难度也在加大。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商标认定。”佛山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实施意见》对2016年(含本年度)以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核准注册的企业、社团、合作社等单位。具体来讲,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单位,奖励3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单位,奖励5万元;对获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认定的单位,奖励1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认定各区都有不同的奖励政策,同此次市工商局出台的政策和各区政策并不冲突。“一旦企业获得商标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市区双重补贴。”佛山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获得奖励的企业应加大对获奖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使用力度,努力提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要积极宣传佛山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推进佛山商标品牌战略,助力佛山城市发展。
编辑:责编李程实习生厉丹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