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全力打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测力度,积极开展抽检工作,苏州市食安办联合市农委、市粮食局及各区食安办发布2017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测信息联合公告。
针对水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肉制品、饮用水、乳制品等品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总计1137批次,17批次不合格。市农委抽检93批次,全部合格;市粮食局抽检60批次,全部合格。各区加大抽检力度,其中姑苏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156批次,5批次不合格;吴中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232批次,3批次不合格;相城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100批次,1批次不合格;吴江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172次,3批次不合格;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205批次,2批次不合格;工业园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119批次,3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检中蔬菜(以铅、镉及毒死蜱、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等农残为主)、餐饮具(以大肠菌群为主)等产品全部合格。主要发现不合格肉包1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玉米窝窝头1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和柠檬黄;不合格刀切馒头2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鳊鱼和桂鱼各1批次,均为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鲫鱼2批次、鳊鱼2批次和泥鳅1批次,均为检出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糖1批次,检出螨;不合格酱腌菜1批次,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不合格老豆腐1批次,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大粉皮1批次,检出明矾及淀粉含量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红烧豆腐和花椒鸡各1批次,均为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