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创新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新挑战。当前,知识产权法院工作面临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远超预期,办案压力持续增大;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吸引、留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和裁判尺度不统一;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辐射范围不够等问题和困难。
针对知识产权法院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将切实采取下列四项措施:
首先,提高思想认识,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其次,明确目标要求,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法院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机制,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效率,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国际视野,尊重国际规则,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科学测算所需法官数量,尽快弥补法官员额缺口。推动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流程。充分发挥挂职交流干部、司法志愿者、法律实习生等作用,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等问题。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法院司法能力。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培养和科技知识培训。加强知识产权法官对外交流,推动国际合作。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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