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上海、浙江、北京、福建3个省、2个直辖市13家企业生产的14个批次灯具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
依据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GB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7000.7-200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2-2008《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GB7000.207-2008《灯具第2-7部分:特殊要求庭园用可移式灯具》、GB7000.4-2007《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GB7000.6-2008《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GB7000.218-2008《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7000.9-2008《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GB7000.211-2008《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GB7000.213-2008《灯具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入式灯具》、GB7000.217-2008《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重点检测了标记、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接地规定、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防尘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耐火和耐电痕)共9项指标。主要问题是1个批次结构项目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灯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灯具的,请及时举报。
质量不合格灯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