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广州市工商局委托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胶粘剂商品(包括鞋和箱包用胶粘剂、装饰装修用胶粘剂)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1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4款样品,经检验发现1款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17%。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及《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16306-2008)的抽样检验程序标准,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本次抽检依据胶粘剂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对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卤代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甲苯+二甲苯指数超标。由于国家标准中苯被限制使用严格,一些厂商为了规避现行标准和降低材料生产成本,使用二甲苯、甲苯代替纯苯制作各种胶粘剂。甲苯、二甲苯可使人食欲丧失、恶心、呕吐和腹痛,有时可引起肝肾可逆性损伤,同时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引发过敏性哮喘。
广州市工商局已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业户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经销企业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经销企业,广州市工商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消费提示
胶粘剂商品是家庭装修的主材之一,如果产品不合格特别是环保指标不合格,将直接影响到人体健康,其有害物质在慢性挥发的过程中对人体的影响是长久的,有时甚至会产生极大的危害。根据此次抽检的情况,消费者在购买胶粘剂时应着重从如下几方面进行选择:
(一)建议选购标识齐全的商品。胶粘剂的包装桶上至少应标注以下事项:产品型号、名称、批号、标准号、重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认证标志以及施工说明等。特别是在执行标准上,不能仅仅标注企业或行业标准,更重要的是要标明所执行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尽量在商品专卖店选购大品牌商品。相对来说专卖店的管理制度比较严格、企业运作较规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性较小。大型企业生产的大品牌商品一般质量也比较可靠。
(三)胶粘剂一般都含有大量易燃溶剂,使用时注意远离火源,同时注意通风,避免吸入有害物质。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要购买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反映。
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