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8月24日,大河网记者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家版权局下发的国版函【2017】13号文件,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的徐宝敏等人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之一,该案承办人薛锦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一等奖”,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被评为“有功单位一等奖”。徐宝敏等人侵犯著作权案的成功办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11年8月至2014年11月,徐宝敏在巩义市竹林新华包装材料厂内,组织工人非法印刷教育科学出版社、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4年高考3年模拟》《教材全解》系列丛书等多种图书。2014年11月17日,巩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在巩义市竹林新华包装材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并当场查扣《5年高考3年模拟》、《教材全解》系列丛书等多种图书共计143863册,其中129093册属侵犯人他人著作权的非法出版物。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薛锦翻阅大量卷宗资料,收集大量证人证言,积极引导开展相关鉴定,从承包合同、大量的现金流水帐本、借条、银行帐户明细单等书证中抽丝剥茧,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理清证据锁链,证据与证据之间环环相扣,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起诉意见得到了法院的充分采纳。
2016年6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徐宝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悉,2016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今年后五个月,郑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线索提供:周庆华李建豪)
记者:宋向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