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14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6类食品共1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饮料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十堰市郧府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郧府黑芝麻纯香油,酸值检出值为2.5mg/g,标准规定为≤2.0mg/g。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张湾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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