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和《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5月8日—19日,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潜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王场、高石碑、积玉口辖区内开展了2017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包括薯类及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糕点、蛋制品共9大类合计19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速冻食品1批次、糕点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高石碑镇钟市集贸市场孙卫平销售的宜昌市天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何生记”寿桃包,糖精钠检出值0.01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潜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潜江市(积玉口)蕊磊超市嘉美蛋糕店生产的酥饼,糖精钠检出值0.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铅检出值1.12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潜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石碑监管所、积玉口监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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