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毛巾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CCJSGF201.4-2012《上海市毛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64-2009《毛巾》、FZT62017-2009《毛巾浴衣》、FZ/T62016-2009《无捻毛巾》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1)纤维含量;(2)甲醛含量;(3)pH值;(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5)耐水色牢度;(6)耐酸、碱汗渍色牢度;(7)耐干摩擦色牢度;(8)耐唾液色牢度;(9)吸水性;(10)脱毛率。
本次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含量和吸水性项目。
抽查不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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