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13日,第二届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在2017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举行。会上,18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联盟,并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与数据信息使用规则及竞争规范》。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内容产业欣欣向荣,然而侵权盗版和不正当竞争也随之而来。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将行业目光聚焦于大数据环境下的版权和数据信息保护问题。论坛上,新浪、腾讯、搜狐、优酷、土豆、CIBN互联网电视、凤凰网等18家互联网企业,联合发起成立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联盟,并发布了相关行业自律规范。联盟呼吁更多的互联网企业以及相关组织和个人加入并遵守该规范。
《中国网络版权与数据信息使用规则及竞争规范》共3章14条。联盟成员承诺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网络版权市场基本准则,未经许可或授权,不得以直接提供、设置加框链接、深度链接、聚合盗链、共享平台等方式提供作品。同时,《规范》规定应尊重联盟成员业已形成的商业模式,不得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网络爬虫、内容嵌套、盗用数据接口等方式爬取网络内容、抓取用户数据、抄袭产品设计和商业模式。
联盟还成立了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纠纷调解与处理的绿色通道。同时对侵害网络版权、数据信息的违法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联盟成员合作维权,必要时联合对外发布侵权平台黑名单。
(记者:任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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