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皮凉鞋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湖州地区19家企业的19批次皮凉鞋产品,合格1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9.5%。
质监部门表示,此次皮凉鞋监督抽查中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识、鞋带拉出强度项目,需要引起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重视。
质监部门提醒,选购皮凉鞋时首先要考虑适合自己穿着的款式,还要考虑皮凉鞋的面料材质。如果选购的是天然皮革的话,一要用眼看:首先要看鞋面上是否有天然的毛孔组织,二要用手摸:用手感觉一下皮革表面是否丰满、有弹性,手按下后,应该有自然的褶皱;三要用鼻闻:闻一下皮革表面,不可以带有刺激味。此外,选购皮凉鞋时还要注意商品的标识:消费者主要是通过皮凉鞋产品的标识了解其质量性能的。面料材质决定了商品的档次,面料材质的标识就决定了商品的不同价值。
2017年第2季度皮凉鞋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7年6月
注:1.本表格内容应根据监督抽查信息如实填写,无此项内容的,则以“/”标示;
2.检验结论分为两种:检验结论为“符合监督检查要求”的,以字母“P”表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以字母“F”表示;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应在备注中注明“拒检”;
4.不合格项目应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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