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4类食品共计20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地的,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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