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网络环境下,如何推动网络影视、音乐、文学、游戏等作品的合法传播,对版权保护工作者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不仅是中国,这也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
日前,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和英国知识产权局、英国驻华大使馆共同主办了主题为“数字环境下中英版权交流与合作”的中英版权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中英两国的版权管理者、专家、学者,共同分享了数字环境下中英版权保护经验,探讨了版权制度建设、权利管理、国际合作等重要问题。
数字环境下侵权行为更隐蔽
“不管网络技术怎么发展,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先授权后使用的规定。”这是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多个公开场合不断强调的。
“先授权后使用”这是《著作权法》不可逾越的底线,随着版权保护工作的推进,现在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但还是有一些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想方设法跨过这条底线。众所周知,中国的版权工作起步较晚,尽管政府不断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但侵权盗版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尤其是进入数字化时代后,随着技术的进步,侵权行为也越发变得隐蔽。
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执法监管处副调研员郑晓飞介绍,现在不同于以往,以前侵权盗版网站直接显示侵权信息,如今侵权信息的发布经常会通过比较隐蔽的方式,比如通过QQ群、贴吧、论坛或者微信朋友圈来发布,这对于执法人员来讲发现起来很难。
另外,侵权行为涉及不同的地域,例如,网站域名的注册在一个地方,网站的服务器却在另外一个地方,而网站运营人则在第三个地方,很多时候还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些都使得侵权盗版的链条变得更加隐蔽。还有很多侵权人,专门跟执法人员打时间差和地域差,例如,有些侵权人对上传侵权作品的时间进行把控,在大部分人能看到的时间不将侵权作品上线,而选择在夜深人静只有少部分用户会关注的时候,将侵权作品上线,这些行为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还有一个现象是,现在线上和线下的侵权盗版行为交织,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侵权盗版行为交织,这些侵权盗版行为是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一环紧扣一环,使得侵权盗版行为更加复杂,更加隐蔽。据了解,目前盗版网站的主要赢利模式来自于广告,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互联网媒体广告市场规模达到2000多亿元,超过了四类传统媒体广告的总数。而那些侵权盗版小网站的总收入中90%来自于广告收入,由于这些盗版小网站有较大访问量,因此一些中小企业是愿意把广告投放在这些网站上的。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面对数字环境下新技术的冲击,依然无法避免侵权盗版的发生。据英国出版商协会国际业务部总监艾玛·豪斯介绍,目前,英国的出版行业总产值达到46亿英镑,而且增长速度很快。
作为出版商,他们有一项任务就是,在足够的资金支持下组织一些高质量的学术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呈现给读者。但在数字环境下,很多学术期刊都相继遭遇了不同形式的盗版,这不仅给作者带来伤害,还导致未来对科研工作投入的影响。英国出版商协会多年来一直努力维护协会成员的权利,尤其是学术期刊的著作权,在维权工作中他们发现,有一些专门的盗版机构,肆意地将协会会员的研究成果,通过非法的方式进行传播,从而赚取巨额的利润。对此,他们也做了很大的投入,试图收集相关的证据、进行相关调查,再通过相关执法机构进行维权。但整个工作进展非常缓慢,目前还没有看到比较令人满意的结果。
另外,在中国他们发现一些英语教材经常成为被盗版的主要目标,市场上会出现一些质量不高但却被广泛应用的中小学生教材,这给孩子的基础教育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版权执法面临新课题
“面对数字环境下出现的各种侵权现象,我们希望能够和中国国家版权局进一步合作,共同解决权利人所面临的这些挑战。当然我们也必须了解到我们也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艾玛·豪斯坦言。
通过近年来在中国进行的维权工作,艾玛·豪斯有很多感受,首先,一些地方文化市场执法队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在处理著作权案件时,很多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得有些不够。其次,一些行政处罚案件力度不够,很多处罚根本无法遏制侵权盗版行为的发生。另外,作为权利人,在维权时所做的取证工作非常繁琐,而相反侵权人却很轻松,尤其是现在一些学术期刊被侵权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权利人进一步的应对。“我希望能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把那些比较严重的行政处罚案件转到司法部门去,如果可以成为典型案例,就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这样能够促进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艾玛·豪斯提出自己的建议。
对此,郑晓飞谈道,目前中国一直采取的是行政和司法双轨制的保护,也叫“两法衔接”。通常是从行政部门查处的案件,如果在调查过程中证据显示已经涉嫌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依照规定行政部门必须移转给刑事部门。另外,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也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类案件移转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行政部门在进行案件移转的时候是有法可依的,如果不符合移交条件的,行政部门则会做出行政处罚。
谈到数字环境给司法审判带来的挑战,作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晓霞表示,2016年该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4552件,其中著作权纠纷占一审民事案件的80%以上。而在侵犯著作权的纠纷中,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又占了60%以上,这些网络侵权案件中,给司法带来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此张晓霞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从定性上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个是从权属上,另一个是行为上,面对网络侵权法官不能还停留在原有的思维方式中,只有将新技术与法律相结合,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另外,网络侵权在定量上对司法也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因为这涉及赔偿问题。“现在法院赔偿的案件里95%以上用的是定额赔偿,这受到很多人的质疑。”张晓霞说,一方面权利人不满意,觉得赔偿额太低;另一方面,也确实催生出了一些赢利诉讼,这一现象其实跟网络的发展直接相关。对此,法院已经开始组织调研,也邀请了各个行业的代表以及集体管理组织到法院座谈,经过调研发现,关于赔偿的问题更应该考虑的是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因为它的使用价值所带来的变化性和多样性更丰富。张晓霞表示,通过与各个行业沟通,在网络环境下,权利人的损失,被告人的获利情况变得非常复杂,很多是与其经营模式有关,而经营模式有的是通过广告费的形式产生,有的是通过点击量形成,如果不去了解经营模式,很难判断涉案作品的真正价值。因此,这是网络发展给司法审判带来的一个挑战。
两国全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早在2010年中英两国就签署了《中英版权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备忘录的框架下每年都会进行高层互访,两国政府还会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版权新形势、新问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讨论,希望找到更有效的解决办法,从而更好地促进两国版权产业的发展。
据英国知识产权局版权与行政执法司司长罗斯·林奇介绍,为了应对网络侵权行为,英国建立了一支专门打击网络侵权的警察队伍,建立了一支解决非法机顶盒问题和从源头治理网上非法广告问题的队伍。另外,还制定了与搜索引擎服务商之间的协调机制,使他们能更好地进行版权保护。
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中国政府也不手软,特别是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连续12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郑晓飞介绍,在去年的“剑网行动”中,各地执法部门查处行政案件514件,行政罚款4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理33件,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90家。去年的“剑网行动”有三大重点任务,分别是网络文学的版权专项整治,APP的专项整治和网络广告联盟的专项整治。
其中,对于网络广告联盟的治理,郑晓飞谈到主要是借鉴了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供的经验。去年,国家版权局会同工商总局公布了一批与网络广告联盟有关的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一方面,指导网络广告联盟自律,建立健全版权的内部机制;另一方面,指导网络广告联盟企业对于黑名单内的网站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终止向其投放广告,或者解除其会员资格,这样从根本上切断了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网站的利益链条,使其没有了收入来源,有效地净化了版权环境。
另外,2010年中国国家版权局正式启动了对视频网站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当时主要的监管模式是要求被监管的网站提供本网站排名前50的电影和电视剧作品的授权文件。如果授权真实完整则通过,如果授权不完整,要求补充,如果根本没有授权文件,或者授权已经过期,则要求进行下线处理。
这项工作开展几年来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后来又逐步扩大到了其他领域。例如,先纳入了20家大型音乐网站,随后又纳入了10家大型网盘企业,去年因为启动了网络文学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又把大量的网络文学企业纳入进来。而且监管的方式也比较灵活务实,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对于符合行政查处条件的坚决进行查处;另一方面引导企业进行诚信经营,跟权利人开展合作,大家形成维护网络版权秩序的合力。
除了日常监管,通报网站自查自纠的落实情况,国家版权局还会通过约谈网站的负责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的方式集中解决在版权重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侵权盗版问题,以及监管网站之间的争议和纠纷,这样加大了解决争议和纠纷的效率。
除此之外,国家版权局从2014年正式启动了重点作品的预警保护。“当时也只是限于影视作品,主要由相关权利人向国家版权局报送申请予以预警保护的作品名单,并且提供作品完整的授权链条文件,我们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然后结合作品的知名度、类型、上线时间等因素,最终确定予以预警保护的作品名单,并在国家版权局官网上公布。”郑晓飞介绍说。从2014年至今,国家版权局共公布了23批次的重点作品名单,共计627部热播热映的作品,很大程度上防止和遏制了通过网络非法传播重点影视作品的现象,这项工作也受到了权利人的积极肯定和高度配合。
今年的“剑网行动”将于7月启动,目前正在制订工作方案。据透露,国家版权局总的工作思路是通过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两个手段,采取行政执法、刑事打击等多种形式,对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进行全面治理、严厉打击,最终让网络版权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并进一步强化先授权,后传播的版权传播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