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商机,但同时也充满知识产权风险
“一带一路”,连着历史,指向未来,不仅激活了人们对古代丝绸之路的遥远记忆,使它重新焕发活力,还为沿线国家创造了无限的发展机遇。相关数据显示,自2013年“一带一路”重大合作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达成约20万亿元人民币的贸易总额。
巨大商机面前,我国不少企业跃跃欲试,开始谋划“走出去”。不过,有专家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存在差异,各国专利布局状况也不尽相同。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的合作中,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是合作的重点,这些领域均涉及专利密集型产业。我国企业在“走出去”开展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谨防各种专利风险,做好专利分析预警和专利布局,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寻觅商机莫忘专利风险
机遇常常与挑战并存,站在“一带一路”风口,也意味着前面很可能有“浪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看来,我国企业在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的过程中,至少面临五大风险。
首先是地域性造成的知识产权风险。“国内一些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市场没有遇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但是一出口到国外,就可能惹上知识产权麻烦。其根本原因就是这些企业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外国企业的智力成果在中国没有取得知识产权保护,不等于在其他国家也没有取得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若忽视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问题,很可能吃大亏。”李顺德表示。
其次是海外参展的知识产权风险。海外参展,意味着企业向公众展示、发布其创新产品。如果相关产品涉及的技术被国外企业已获得的专利所覆盖,则有可能构成专利侵权。在近年来的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上,我国已有多家企业的产品被指控专利侵权,因此,海外参展的知识产权风险一定要警惕。
“第三是知识产权构筑的非关税壁垒风险,这些壁垒通常和标准捆绑在一起。出口的产品中,往往会采用一些国际标准,这些标准中往往包含外国专利。”李顺德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应事先取得这些专利的实施许可,以免成为外国企业“封杀”我国产品向国外出口的依据。
“另外,海关过境查扣的知识产权风险也要注意。很多企业出口产品,只重视出口目标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而未了解出口转运地知识产权环境,进而忽视了转运地的知识产权风险。近些年,已发生多起欧洲国家海关对过境转运的印度生产的仿制药进行查扣的案件,应引起我国企业重视。”李顺德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环境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也不可忽视,如电子商务中的专利风险、商业方法专利风险、域名风险等。
做好功课摸清专利布局
“一带一路”涉及的沿线国家较多,各国知识产权制度不同,知识产权环境和专利布局也存在较大差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与俄罗斯、波兰、新加坡在专利审查、培训、交流、数据方面均有合作,与俄罗斯、波兰、新加坡、以色列等国建立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机制,与东南亚、中亚部分国家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但与其他多数国家尚未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要想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摸清目标市场的专利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近年来一直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利布局情况。该中心研究二处处长孙全亮介绍,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受理的外国专利申请主要来自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利申请总量、所占比重与美、日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在专利申请质量、布局结构等方面也处于劣势,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专利布局体系。
孙全亮介绍,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利申请目前主要集中于南亚、东南亚地区以及俄罗斯和波兰等国,专利申请总量及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并且主要以通信领域专利申请为主。在沿线其他国外市场,我国的专利控制力较弱,对海外市场的保护和支撑不足,存在一定的专利风险隐患。
从产业看,“一带一路”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涉及的相关产能合作,尤其是核电、高铁、石油、交通、通信等产业。“在高铁领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身技术研发能力较弱、专利申请不多,德、法、日是这些国家高铁专利申请的主要来源,我国在这些国家的高铁专利申请尚处于起步阶段。在通信领域,印度受理的专利申请最密集,我国在印度等少数国家专利数量初具规模,但占比低,与美、日差距较大。总体上,我国在这些领域的专利布局较薄弱。”孙全亮表示。
多措并举积聚优势制胜
针对走进“一带一路”国家可能面临的各种知识产权风险,以及当前这些沿线国家的专利布局情况,我国企业又该如何应对?
在李顺德看来,要应对“走出去”的各种知识产权风险,最根本的出路在于自主创新,获得知识产权。“我国企业有了专利储备,在应对专利侵权指控时,才会更有底气和信心,才会有通过谈判谋求和解的实力和条件。另外,我国企业一定要树立知识产权风险意识,充分了解和熟悉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特别是出口产品的目的地和转运地的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李顺德表示。
对此,孙全亮也非常认同。“未来,随着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的拓展,势必会触动美、日等国企业的利益,遭遇专利纠纷的可能性也较大。国内企业对于专利风险,一定要早排查、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对于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知识产权环境,一定要做好专利导航评议分析和专利申请布局规划工作。”孙全亮表示。
在“一带一路”的竞争中,核心和关键在于国际经贸规则的竞争,海外行业技术标准的主导和制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目前,不少国外巨头企业已围绕“一带一路”相关技术标准积极进行专利布局,试图通过控制专利和标准掌控产业主导权。“我国企业也需要加强海外技术标准的专利布局工作,通过系列化、系统化的专利布局,围绕相关技术标准关键节点,建立知识产权比较优势。”孙全亮表示。
另外,在孙全亮看来,我国企业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专利的收储、运营以及组建联盟等工作,培育和获取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盘活专利资源,发挥集群优势,有效化解专利风险。(知识产权报记者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