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功破获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其中犯罪嫌疑人方某是一名90后女子,她将店铺销售的宝贝图文均进行了伪装,用”邮费专拍”、”老客户专拍”等词语进行描述,将吸引来的客户引流至微信等平台上交易。专案组民警介绍说,这些假货的成本仅几元一盒,到终端药店售出时已经达到了数百元一盒。短短的一年多,方某就用这种方式发家致富,购房购车。目前,方某、张某均已被刑拘。(重庆晨报5月8日)
从美白针、瘦脸针美容药品到减肥药、壮阳药,甚至包括儿童感冒药等各类特效药纷纷进驻微信朋友圈。事实上,这些药品多数产自没有资质的工厂,不仅夸大疗效,甚至含有有毒和违禁成分,对人体有百害而无一益。
无资质或资质模糊几乎是朋友圈里卖药的共性。但在低廉价格以及对个人追求的驱动下,人们或通过微信朋友圈里熟人介绍,或在网上主动联系商家,有些人甚至在明知对方没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仍然愿意铤而走险一试。
微商卖假药,是网络销售假药模式的异化,一方面是因为微信朋友圈里的人大多数是相熟的,利用这个平台可以拉近对方距离,并且在朋友圈里展示售卖药品的图片,让人一目了然,也容易对其产生兴趣;另一方面是由于许多电商平台现在不允许出售药品,很多犯罪分子便开始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销售,并且在销售时以瘦身用品、保健品等名义进行售卖。
要破除微信朋友圈假药“横行”的乱象,要做到:第一,提高消费者用药安全意识,加强其警惕性;第二,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限定代购商品范围;第三,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司法机关与药监、工商、网监等部门的配合;第四,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有效排查利用网络途径实施的药品犯罪。
微信朋友圈是社交工具,简单快捷,如今有不少人当起微商,所售商品琳琅满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朋友圈成为假药销售新途径。因此,广大消费者要加强用药安全的知识普及,应尽量到正规实体药店、商店购买,让朋友圈的假药无法”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