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地消费者投诉,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00克装“代盐人”牌加碘深井岩盐、500克装“宇鹰”牌加碘深井岩盐、400克装“四季九珍”牌加碘食盐牌深井岩盐(加碘)、河南中盐皓龙的精制食用盐、精纯盐,均被曝加热或有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脚臭味”。
“臭脚盐”到底有毒无毒,还得靠检验说话。据江西省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有“脚臭味”的“代盐人”深井岩盐和由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盐”精制食用盐样品所检项目感官要求不符合GB/T5461-2016食用盐(精制盐)标准;第三方检验机构江苏省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送检“宇鹰”牌食盐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臭脚盐”还真不敢放心食用。
众所周知,食用盐就是氯化钠的纯净化合物,食用盐的国家标准十分严格,除了国家允许可以加碘以外,不能添加任何其他化学物质,在市场上销售的食用盐,不仅是感官要求达标,而且纯度必须达到GB/T5461-2016食用盐(精制盐)标准,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古以来,食品安全就是一件绝不能麻痹大意的大事。可想而知,盐里含有丁酸、硫化氢、亚硝酸盐之类化学物质的“臭脚盐”,不仅味道难闻,而且有毒有害,达到一定摄入量后,将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或诱发癌症,或直接导致死亡,后果不堪设想,“臭脚盐”有如地沟油、“苏丹红”毒奶粉一样,严重威胁着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常,调味品作为一种食品,从生产到销售,都必须将样品送市场监管局检测,多个样本、经多次检测后果后方可上市销售;同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盐业产品还须经过盐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上架销售。而销往各地的“臭脚盐”,是在群众举报后,才发现了系列问题。足以见得,市场监管部门、盐业部门并不知道上述盐业生产公司在生产开发销售什么产品,也没有检测到底含有哪些有毒物资。可见监管部门的嗅觉“不灵敏”,监管的“触角”还没有伸到工厂车间,间接或直接导致了“臭脚盐”在市场投放。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还须有更大作为。经多方检测证明,“臭脚盐”含有毒物质,所幸多地职能部门已要求该品牌食盐下架,受到损失的肯定是盐业生产公司,但市场监管部门也是有责任的。面对“舌尖上”越来越多的危险,笔者以为,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批食品,严格检测上市产品;另外一方面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于不达标产品,要及时销毁处理,对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厂家,要严查重罚,并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精心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