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0日宣布,对14家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在美销售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的特定可折叠插座发起“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称,涉案产品系可以固定到移动设备上并作为可折叠手柄、支架等用处的附件,来自中国内地13家企业和1家香港企业。
据称,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家企业指控上述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所谓“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控告。
根据相关程序,该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第337条款,该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此前,关于美国“337调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曾表示,希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客观、公平、公正开展调查,妥善解决。唯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促进中美两国相关产业间的贸易合作,确保双边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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