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7年4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食用农产品、茶叶、糕点、食用油、罐头、豆制品等13大类,共计364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
4月共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糕点、食用油、罐头、豆制品等13大类,共计364批次食品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99批次,不合格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5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4批次,糕点17批次,食用油13批次,罐头2批次,豆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淀粉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寮社区下洋8号域鹏蔬菜店销售的茄子,克百威检出值为0.02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厦门市思明区内厝沃市场023号摊位销售的淡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9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白泉市场张有德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7.1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白泉市场王亚梅水产摊销售的石头蟹,镉检出值为0.66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100号之2永升市场黄阿文水产品店销售的石蟹,镉检出值为1.2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市场黄双勇水产品摊销售的花蟹,镉检出值为0.69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7、厦门市湖里区祥店农贸市场C区9排林志川水产摊销售的青脚蟹,镉检出值为2.3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8、厦门市湖里区祥店农贸市场C区15排鑫何青龙水产品摊销售的花蟹,镉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9、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杜桥市场昊美副食品商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10、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福市场庄素芬蔬菜摊销售的芹菜,甲基异柳磷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11、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福市场庄素芬蔬菜摊销售的青辣椒,氧化乐果检出值为0.09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12、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滨湖北二路60-80号阿罗海城市广场B-101的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海沧滨湖分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华味亨椒盐味香瓜子,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2g/100g,标准规定为≤0.8g/100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产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