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案件线索,生产假冒“飘柔”“海飞丝”的犯罪嫌疑人被立案追诉;购买到冒牌燃气灶,众多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湖南检察机关支持起诉……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2016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4月26日《人民日报》)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创新创造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信息中,将创新称为“一种没有止境的人类力量”“它把问题转变为进步,它不断推进可能性的界限,创造出前所未有的新能力。”这是对创新的褒奖。创新与知识产权完美融合,创造了无数改变我们现实生活的精彩。当前,全社会已形成一种共识:商标品牌连接着创新和市场,既发挥着承载和引领创新的重要作用,又起到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其纳入国家战略,构建了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协同、行政司法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全年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办案量分别达到4.9万件和3.2万件。2016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我国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遏制商标恶意抢注,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协作格局的“打假范式”。但透过这些典型案例也不难看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线上线下快速融合的严峻挑战,特别在新媒体兴起后,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行为日益凸显。国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还需法治给力和有效监管。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相关方,一方面,要结合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不能局限于特定的日子,而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严格执法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强化舆论引导,大力鼓励创新,营造人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氛围,推动形成更多核心专利、版权精品及知名品牌、知名商标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强化法治监督,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冒用商标、侵权专利、侵犯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各种假冒伪劣产品。
“千百年来,创新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没有创新,世界就将停滞不前,而没有知识产权,创新则会与我们的生活渐行渐远。”我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须始终把法治“挺在前面”。(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