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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与挑战:中国专利亟待从量变到质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去年专利申请再创纪录,专利申请总数超过100万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报告中称,这个数字是“非凡的”。其中许多专利涉及到电信、计算、半导体以及医疗科技方面的创新。中国可以说是驱动专利申请大幅增长的最大的动力。

专利申请数量破百万大而不强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发明专利数据和排名显示,2016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各项指标量质齐升,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首次超过100万件,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主体地位持续稳固,《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增势强劲,是世界上第三个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百万件的国家。

尽管在专利申请数量上,中国已然跨入全球前3,但依然存在着专利分布不均衡、大而不强等现象。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和经济学院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7》,通过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后得出4点结论。

首先从专利数量来看,专利在企业之间的分布极不均衡,少数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占据了绝大多数专利,绝大部分企业的专利数量较少、创新能力较弱;其次从专利质量来看,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显著低于美、日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表明当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质量并不高;再次从行业分布看,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明专利主要集中于传统制造业,与目前初步达成共识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点行业有较大差异;最后从地区分布看,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集中于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

具体数据显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前1000强中仅有55家企业申请专利数达到了2000件以上,这55家企业申请的专利占前1000强企业专利申请总数的比重高达45.3%。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申请专利数不足500件的企业多达635家,这部分企业申请的专利占前1000强企业专利申请总数的比重仅有21.4%。此外,前1000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占所有专利的比重达到59.2%,有效发明专利数占全部有效专利数的比重为41.3%。相比之下,美、日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占比在80%甚至更高的水平。

有专利专家指出,之所以出现如此悬殊的差距,主要是对专利的定义有所差异。在中国,许多被称为专利的发明往往还是设计,创新很少。许多所谓的专利通常都是生产线上的机器零部件改进。这些改进在世界范围内,可能还无法被认定为专利发明。例如在欧洲,创造外观看起来像新东西,但还不够格申请专利,其要求必须在加工、改进或概念方面有所创新。而在中国,提出与众不同的设计已经足够,只要产品能够被卖出去或独立使用即可。

更需要关注的是,很多的专利数据并不具有技术或者经济价值,相当一部分专利并不能引领创新,因此数量上的改变并不能代表质量的变化。中国专利技术要实现从专利向实质创新转化,需要与国外技术做比对,提高单个技术的创新水平。

ICT领域竞争激烈标准必要专利是核心

众所周知,ICT始终是专利申请最多和竞争最激烈的领域,而其中标准必要专利更是重中之重。因为标准必要专利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是技术标准与专利相结合的产物,在通讯、计算机等领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对于企业而言,标准必要专利数量越多、质量越高,其主导世界市场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标准必要专利越来越成为各个国家、各个企业战略竞争的焦点。

从国家层面看,根据ISO、IEC、ITU的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显示:美国遥遥领先,拥有4068件,2~5名分别是芬兰2319件、日本1656件、法国712件、韩国525件,中国目前拥有标准必要专利163件,排在第十一位,与上述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从企业层面看,芬兰的诺基亚公司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最多,达到2319件,其次是美国的汤姆森授权公司,拥有750件,韩国的电子通讯研究院拥有194件,排在第五位,中国的华为公司拥有139件,排在第十四位。与诺基亚和汤姆森授权等公司相比,我国企业在标准必要专利数量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的华为公司标准必要专利的数量正在逐渐接近韩国的三星电子。

具体到ICT领域,我们以热门且竞争激烈的LTE为例,通过ETSI数据库中各家厂商在ETSI上提报与LTE相关的必要专利(LTEessentialpatents,简称LTESEPs)披露的状况,再去除重复专利、去除属于同家族的专利群后,确认出全球各大厂商的标准必要专利情况(截止到2016年3月底),高通(2499件)、三星(1649件)、诺基亚(1427件),其次是LG与爱立信。中国企业华为、中兴在LTE标准中表现不俗,所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数分别为480件、560件,位列全球第八位和第七位,大唐电信以385件位列第十一位。

从市场分布看,美国市场以三星、LG和高通为主,其次是诺基亚与爱立信;欧盟市场以高通、诺基亚与三星为主,其次是LG与爱立信;中国市场以高通、爱立信与LG为主,其次是诺基亚与InterDigital;日本市场以高通、InterDigital与三星为主,其次是LG与诺基亚;韩国市场以高通、三星、InterDigital为主,其次是LG与NTT。同时,从各厂商的全球布局情况看,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厂商分别在各自本土拥有最大比例的必要专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韩国的三星、LG在全球布局时,对美国市场的关注度提升至最高,其次才是本土市场。众厂商对于美国市场的重视度明显优于其他市场,与此同时中国市场的热度也在不断加强。

由此可以看到,高通、诺基亚、InterDigital、爱立信、三星等厂商在全球市场进行了全面布局,以强劲的竞争优势领跑全球LTE标准专利市场。此外,随着智能手机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国产手机厂商的专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我国的华为与中兴通讯也在全球通讯领域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同时进行了全球性的战略专利布局,获取了一定的话语权。

从量变到质变既需创新又要保护

面对竞争激烈的专利技术市场,中国应该思考如何在数量的基础上改进专利技术的质量。虽然在专利数量上,国内专利数量已经远超欧美,然而在快速增长的专利数量背后,专利的质量却被忽略。

对此,有专家建议首先要建立非常科学严整的创新体系。以为美国企业为例,其创新体系大致由3部分构成:基础研究,侧重于未来5~10年的基础理论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行为科学和计算机编程理论等,其中不乏基础理论、基础算法、基础材料等影响全社会、全行业进步的特别深远的项目;系统性研发,侧重于面向3~5年ICT应用的各种软硬件;应用开发,侧重于1~3年能推向市场的设备和软件。此创新体系之下,其研发成果有的直接转化为有竞争力的产品推向市场,有的则转化为专利,构成公司强大的专利体系。

其次是保护。社科院近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7)》披露:长期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过低,致使许多企业在产品供给过程中不愿意创新,更愿意模仿和抄袭。在专利侵权案件损害赔偿诉讼中,有97.25%的案件适用“法定赔偿”标准,平均赔偿数额仅为7.96万元。相比之下,美国2007~2012年期间专利诉讼赔偿额平均高达2940万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过低助长了这种局面的形成:创新者在追求产品品质方面,需要花费大量财力、心力才能有所作为,侵权者只需付出较低成本就可以“抄袭”使用,因此,在中国各类产品供给中模仿痕迹较重,创新能力不足,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居高不下。

为此,“蓝皮书”建议,增加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实现供给侧从模仿向创新转型。虽然专利法在2008年修订时将法定赔偿限额从50万元提升到100万元,但现有赔偿制度对于知识产权侵权依然不具备足够的威慑力,对创新而言也难以发挥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在知识产权法中全面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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