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质监局对机动车配件、电线电缆、智能座便器、水嘴、卫生陶瓷、陶瓷砖、铝合金建筑型材、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等8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省内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7%。不合格项目涉及腋拐的结构尺寸和助行架的调节装置、标志标签等3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14家生产企业(3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3家(6批次)、中型企业3家(7批次)、小型企业8家(17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1.4%、21.4%、57.1%。抽查检验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9%,中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4.3%。
本次抽查依据GB/T13800—2009《手动轮椅车》、GB/T14728.1—2006《双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框式助行架》、GB/T19545.2—2009《单臂操作助行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腋拐》、GB/T24434—2009《座便椅(凳)》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手动轮椅车的表面要求、质量、装配、车轮着地性、静态稳定性(纵向前倾)、静态稳定性(纵向后倾)、静态稳定性(侧倾)、驻坡性能、滑行偏移量、最小回转半径、座(靠)垫阻燃性、强度、标识、包装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框式助行架的机械强度静载试验、机械强度腿静载试验、稳定性倾稳定性、稳定性后倾稳定性、稳定性侧倾稳定性、调节装置、标志标签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腋拐的结构尺寸、静载强度试验、弯曲强度试验、冲击强度试验、重物摆动试验、腋托和手柄、支脚、装配与调节要求、外观要求、标志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座便椅(凳)的外观要求、装配要求、静载试验、耐冲击试验、前向稳定性、后向稳定性、侧向稳定性、便盆要求、标志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