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2月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品种为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600批次。以非食用物质、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易出现问题的项目为检测重点,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3%。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滨海区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化全福元店销售的标称全福元生鲜冷链中心生产的自营羊肉中检出克伦特罗。
(二)青州市腾达农贸市场经营户刘涛销售的黄瓜中克百威超标。
(三)昌乐县刘德余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中克百威超标。
(四)临朐县银座集团临朐华兴商场有限公司西环超市销售的小青虾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SEM)。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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