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周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淄博市周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2017年度第4次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涉及食用油、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蜂产品、膨化食品、坚果制品、食糖、蔬菜制品14类食品,共19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率为3.1%。
抽检发现,淄博康喜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东北粗/宽粉条、红发粉条铝含量超标;淄博奥德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周村胜利店经营的酱腌菜二氧化硫、糖精钠含量超标;山东八三炭素厂八三宾馆经营的韭菜腐霉利含量超标;山东八三炭素厂八三宾馆经营的酱牛肉菌落总数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博市周村区食药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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