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1200元左右的贵州茅台酒,花两三百就能买到?新京报记者历时一个月暗访调查,发现在贵州仁怀茅台镇,有不少打着“高端定制”旗号、干着制假售假谋取暴利的不法商家。他们精仿防伪包装、隐蔽交易生产,有人形容,“就跟贩毒一样”。
(3月20日《新京报》)
以假乱真,背后牵涉利润冲动。难怪有人说,对于假冒伪劣犯罪分子,10次抓住了9次,有1次没抓住,他们都能谋取暴利。为了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投机心理,提高犯罪成本是一条有效途径,但真正要将依法严惩落到实处,却并非易事。例如商家信誓旦旦的“假一赔十”,看上去挺有诚信的,此招可谓有效治止伪劣商品上市的一剂猛药。但仔细一想,似乎又不是这么回事。原因是,消费者要获得赔偿的前提必须是依赖维权的路径,维权多难,甭想“假一赔十”了,就是“假一赔一”也未必能够顺利实现。
毋庸置疑,假冒伪劣商品上市,商品经营者、生产者是统统该打,但有把自己束之高阁之嫌的监管方也应难辞其咎。如果假冒伪劣商品出了问题,若总是一味地拿商品经营者、生产者问责,监管方只是简单地确定商品经营者、生产者是否有“伪劣”行为,这样的履职岂不是成了聋子的耳朵——样子货?
再说,商品质量合格与否,每一个商品经营者、消费者又怎么能够轻松地知道呢?自然,我们不排除个别经营者有心存不轨,贪图小利而铤而走险的可能,才让伪劣商品有了可乘之机。之于前者,如果生产商故意以次充好,以劣充优,那经营者仅凭肉眼就能“明知”吗?而与后者,监管者更应该从生产和销售环节严管重罚,让假冒伪劣商品早点退市,免得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如果我们的市场监管者能够保持高压的监管势头,用强硬的手段来粉碎假冒伪劣商品于萌芽状态,则因假冒伪劣而引起的市场混乱与人心不安,定能渐渐平稳并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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