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抽检饮料、糕点、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5类16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抽检饮料28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糕点5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乳制品28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咸阳家友缘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8月24日生产的家友缘牌170克/袋酱香猪耳,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3.79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10日生产的天香坊牌50克/袋天香坊月饼(广式)椰蓉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2000cfu/g,标准值≤1500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兴平市兴源纯净水厂2016年8月1日生产的18.9L/桶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9cfu/250ml、2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通告中指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宝鸡、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宝鸡、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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