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在邮寄物品时发现,许多快递公司不像以前可以随便快递了。原来,新颁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里,禁寄物品种类从58种增加到188种。(2月27日《西部商报》)
禁止寄递物品种类增多,是问题还是利好,见仁见智。快递新规增加禁寄物品,等于缩小了快递经营业的范围,预示着快递公司和快递用户传递物品的渠道变窄了;作为快递公司,不仅其经营的业务范围小了,快递物品的验视责任更大了。快递企业经营收入的影响只是表象,快递企业违规收寄禁寄物品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营风险严峻更值得关注。
《规定》将假冒伪劣物品列入禁止寄递的范围,似乎传递着另一个信号:即这将促使快递企业增强对快递物品的验视检查责任,拒绝寄递假冒伪劣物品,尤其是能遏制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假冒伪劣商品,有助于电商经营者合法经营,给网购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把好又一道关。
不过,《规定》明确禁止快递公司不得收递假冒伪劣物品,动了快递企业的“奶酪”,快递企业有可能在注重利益,密切与电商的合作时有所权衡取舍。而且,规定快递企业禁止收寄禁寄物品,不是以消费者能否收到假冒伪劣物品为前提。这意味着,即使消费者收到了快递企业寄送的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起诉快递企业,要求快递企业因为收寄假冒伪劣商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还是不靠谱的。行政机构对快递企业违规收寄禁递物品的处罚,与消费者权益之间还隔着一道坎。
那么,规定将假冒伪劣物品列入禁止寄递的范围,是否毫无意义与作用呢?显然不是。《规定》有助于强化快递企业对禁寄物品的管理责任,也强调了寄递用户应承担的交寄义务,仍意义重大。
所以,喜欢网购的消费者,仍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增强防范和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电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方面,多留意保存证据,不能因为快递新规禁止快递企业邮寄假冒伪劣物品而放松警惕,防止“穿了草鞋戳了脚”。显然,规范快递企业和寄递用户的行为,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立法立规远比现实操作容易得多,快递新规真正落地,需要快递企业认真面对,需要快递用户密切配合,行政职能部门需要在督促、落实层面稳扎稳打,不忘禁递新规的初心。(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将假冒伪劣物品列入禁止寄递的范围,将促使快递企业增强对快递物品的验视检查责任,给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把好关。此外,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和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