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知识产权局23日发布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接受2016年度东莞市专利奖项目申报。东莞市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和外观设计优秀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年度评选奖项总数不超过40项,其中,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外观设计优秀奖不超过5项。专利奖获得者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专利金奖奖励20万元,专利优秀奖和外观设计优秀奖奖励10万元。
通知规定,东莞市专利奖申报单位为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专利为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且该专利技术(设计)的实施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专利奖时,需要申请人登录东莞市科技局网站填写《东莞市专利奖申报书》并打印,还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专利登记簿副本和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等材料。
编辑:黄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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