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样品共计661批次,其中合格656批次、不合格5批次。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
其中,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标称嘉善碧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规格型号为200克/袋的“碧亮”鸡精(生产日期/批号:2016-05-16)被检出谷氨酸钠、总氮项目不合格,另有1批次规格型号为100克/袋的“碧亮”鸡精(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7)被检出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氮项目不合格。
肉制品不合格3批次:标称上海鑫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散称咸鸡(生产日期/批号2016/10/12),及标称上海和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散称鸭边腿(生产日期/批号2016/10/12)和1批次散称盐水鹅(生产日期/批号2016/10/13),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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