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十四期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检了25大类154批次生产环节的食品样品,包括了饼干、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及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类别,覆盖了全市123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合格样品有14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1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2.9%。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2。
针对本次抽检工作反映出的问题,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确保后处理到位。
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不合格食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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