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鲁青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条件下,人们获取财富的途径还是劳动,而对于企业,获取财富的途径还是高品质价值交换,竞争力不是靠抢出来,而是做出来。
一段时间以来,名人名字商标被抢注颇为严重。究其原因,名人本身具有一定价值,将其商标低价抢注到手,一旦升值,可以获取高额利润。或者借用名人姓名及其背后的影响力,吸引大众眼球,迅速打开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不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与现有的法律不健全有关。我国《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而对于用名人名字注册商标并没有具体规定。这造成了某些人和企业钻其“漏洞”,抢注名人的名字商标肆无忌惮。
殊不知,这对于名人以及我们的社会都造成了损害。名人遭遇侵权,打官司的成本很高。就譬如,美国篮球名将乔丹诉讼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名字商标,历经4年才胜诉。而对于我们普通人呢?由于名人效应的存在,对于名人商标辨识不清,更容易买到假货,深受其害。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最高法院日前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这一规定将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从法律上“补漏”,促使从根本上改变名人名字商标被抢注乱象。
由此,这也从一个侧面警示人们,在目前的市场环境条件下,人们获取财富的途径还是劳动,而对于企业,获取财富的途径还是高品质价值交换,竞争力不是靠抢出来,而是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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