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6类食品共计67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1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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