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给予通报表扬
1月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通报指出,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情况,对32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和17项国务院部门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其中包括工商总局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16年,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抽查机制,推动部门联查,建立市场监管新模式。2016年全国以省为单位开展抽查150批次,共抽查企业105.4万户。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是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抽查检查结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商总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涉及各业务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级工商部门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在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依法增加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省级工商部门在本辖区各地级市工商部门上报抽查事项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省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级工商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等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
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各地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结合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县级工商部门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工商所随机、若干工商所内随机、单一工商所内随机等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查处结果归集到企业的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河北省工商部门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任务,2016年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抽查1300余批,抽查企业23万户。贵州省工商局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贵州省工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2016年,全省共定向抽取8547户检查对象,已录入检查结果7266户,完成比例85.01%;未录入检查结果的1281户将于2017年1月完成录入公示。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创新性地成功设计出具有成都工商特色,适合基层局、所操作并得到基层局认可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和出资信息抽查“双随机”软件,实现了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与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随机摇号配对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