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2016年11月份广西全区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24类5016批次食品样品,其中检验合格的样品4912批次,不合格样品104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93%。
在24类食品样品中,抽检结果全部合格的有11类,抽检情况为:调味品抽检75批次,乳制品抽检23批次,罐头抽检24批次,速冻食品抽检23批次,糖果制品30批次,酒类抽检1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1批次,水产制品抽检3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1批次,蜂产品抽检19批次,食品添加剂抽检1批次。
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有13类,抽检情况为:粮食加工品抽检148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9.3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42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92.96%;肉制品抽检128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6.88%;饮料抽检259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96.14%;方便食品抽检33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75.76%;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8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186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8.39%;蔬菜制品抽检54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2.59%;水果制品抽检57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6.49%;糕点抽检177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96.05%;豆制品抽检4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5.24%;餐饮食品抽检266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97.37%;食用农产品抽检3269批次,不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98.65%。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样品批次数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4.04%。食品添加剂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有防止变质、改善感官、保持营养、方便加工等作用,超过标准范围和使用量添加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中添加剂超标多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改善产品口感或延长产品保存期,未按GB2760中规定的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使用而导致。
二是金属等元素污染物超标,不合格样品批次数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18.27%。镉、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长期过量摄入将会给人体的健康带来危害。食用农产品中铅、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的土壤环境或养殖的水体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
三是检出非食用物质,不合格样品批次数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10.58%。吊白块具有改善产品外观、口感、防腐等作用,不法商贩添加吊白块主要为了改善产品性状、防腐抑菌、改善营养素的表观含量和掺假等。孔雀石绿是三苯甲烷类化学物,在纺织业、制陶业、皮革业和细胞化学中常被用作染色剂,在水产养殖过程被非法用作抑菌剂或杀虫剂。
此外,有10批次样品品质指标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9.62%;有10批次样品其他微生物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9.62%;有9批次样品检出禁用农药,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8.65%;有9批次样品其他生物毒素及寄生虫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8.65%;有5批次样品农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4.81%;有4批次样品检出禁用兽药,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85%;有4批次样品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85%;有3批次样品致病性微生物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88%。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具体抽检信息可以在其政府网站或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查询。针对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食药监局已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